
租赁房屋营业合同1
甲乙双方信息及租赁概况
甲:身份证号:123456789 乙:身份证号:987654321
租赁房屋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南门
房屋总面积:100平方米
租赁期限:3年,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。
租金标准及付款方式
第一年租金为:5000元/月,支付时间为第1季度:7天前。
第二年租金为:6000元/月,支付时间为第2季度:15天前。
第三年租金为:7000元/月,支付时间为第3季度:23天前。
经营方式及违约责任
在租赁期内实行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、自主经营、照章纳税的经营方式。
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
1. 甲的权利及义务
- 不得以各种理由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,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合同各类条款。
- 第三方不得干涉,包括但不限于:
- 负责乙方的正常经营,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;
- 所需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(已按实际租赁时间折算并退还)。
2. 乙的权利及义务
-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水、电、暖、物业费、员工的薪金、福利和工商费、税金等由乙方支付,并按时缴纳。
- 否则造成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,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。
终止合同的约定
-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:
-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楼房,转让、转租及转借他人使用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;
-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天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;
-
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,损害公共利益的。
-
因甲乙双方原因解除合同:
- 租赁期满后,本合同终止,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,在同等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权。
- 非甲乙双方原因解除合同,乙方租赁房屋期间的装修物、增加的设施属乙方所有。乙方有权拆除。
- 甲方应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折算租金,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退还给乙方。
第三条终止条件
-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:
- 1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楼房,转让、转租及转借他人使用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;
- 2、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天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收回房屋;
-
3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,损害公共利益的。
-
因甲乙双方原因解除合同:
- 1、租赁期满后,本合同终止,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,在同等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权;
- 2、非甲乙双方原因解除合同,乙方租赁房屋期间的装修物、增加的设施属乙方所有。乙方有权拆除。
- 3、甲方应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折算租金,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退还给乙方。
第四条违约责任
- 甲方违约:向乙方交纳租金的20%违约金;
- 乙方违约:向甲方交纳租金的20%违约金。
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,甲、乙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伊宁垦区法院起诉。
租赁房屋营业合同1
租赁房屋营业合同2
租赁房屋营业合同3
推荐阅读
查看更多相似文章
